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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核内容   佐证材料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备注
 1 一、学校组织认定情况 1.1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认定。 1.1.1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文件(学校盖章pdf扫描件)
1.1.2评审工作方案。
 2 1.2学校认定专家组:由本领域专家7-9人组成,一半以上为校外专家,并至少有1名行业企业专家。 1.2.1评审工作报告;
1.2.2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
 3 1.3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1.3.1公示通知和异议处理情况报告
 4 二、基地情况 2.1仅面向专业开展认定工作,不包括以下校外基地:(1)开展素质教育的校外基地;(2)无高职全日制招生专业为依托的校外基地。 2.1.1 2023年省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报告。
 5 2.2仅面向本校校级立项并通过验收的基地开展认定工作。 2.2.1学校校级立项文件(盖章pdf扫描件)和公布验收结果文件(盖章pdf扫描件)。
 6 2.3基地名称一般为合作单位+某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2.3.1 2023年省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报告。
 7 2.4学校高度重视,出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管理办法,最近三个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和2022-2023学年,下同)每个学年均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 2.4.1学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管理办法(学校红头文件扫描件)
2.4.2 最近三个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和2022-2023学年,下同)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和下拨文件(学校财务部门盖章)
2.4.3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必须能够充分证明该专项资金是用于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8 2.5基地只能依托一个单位依托单位必须为独立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健全,遵纪守法,生产运行正常,所经营的业务和承担的职能与基地所在专业对口;学校与依托单位签订合法有效的合作协议。 2.5.1依托单位基本情况(含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业务范围等)
2.5.2学校对依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告;
2.5.3学校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学校和依托单位盖章)。
2.5.4依托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5.5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9 2.6基地依托专业最近三个学年平均每个学年生均实践教学经费投入,理工类专业不少于300元/生,文科类专业不少于150元/生。 2.6.1学校专项支持该基地校级项目建设的资金下拨文件(学校财务部门盖章)和明细表;
2.6.2基地所在专业最近三个学年实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包括资金下达文件(学校财务部门盖章)、明细表、明细表(含总额和生均)等;
2.6.3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10 2.7基地最近三个学年均接受该专业学生实习;每学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理工类专业不少于30人,文科类专业不少于10人。 2.7.1基地最近三个学年接受顶岗实习学生情况明细表(包括:年级、专业、学生姓名、顶岗实习起止时间等)
2.7.2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11 2.8基地符合劳动保护、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较好,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和实践教学设备。 2.8.1基地符合劳动保护、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情况报告:
2.8.2基地安全保护设备和实践教学设备情况报告(包括总体情况和设备明细等)。
 12 2.9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完善,实践教学管理规范,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2.9.1基地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2.9.2基地规范实践教学管理、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情况报告。
 13 2.10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和实施校外实践教学方案,协同推动校外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共同组成实践教学指导队伍,实践教学指导到位,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2.10.1校企共同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加强实践教学指导、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情况报告。
 14 2.11基地依托的专业或单位2021年以来未出现实习违规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掌握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