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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审核内容 佐证材料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 一、学校组织认定情况 1.1学校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认定. 1.1.1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文件(学校红头文件扫描件)
1.1.2评审工作方案。
 2 1.2学校在组织认定时,聘请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和教学管理专家开展认定工作。认定专家组由本领域专家7-9人组成,一半以上为校外专家,并至少有1名行业企业专家。 1.2.1评审工作报告;
1.2.2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
 4 1.3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1.3.1公示通知和异议处理情况报告
 5 二、工作室认定条件 2.1学校支持与保障。 学校高度重视,出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和支持政策,设立专项经费,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独立工作室场所 (一般不少于60平方米)、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2.1.1学校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和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政策文件(学校红头文件扫描件)
2.1.2 2021年至今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专项资金下拨文件(学校财务部门盖章)
2.1.3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立项、验收或认定文件(学校或负责部门盖章)
2.1.4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6 2.2技能大师。 技能大师应是其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综合素质高、业内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技能大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技术革新成果显著,经济效益明显;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3.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4.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得者 ;5.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2.2.1技能大师情况报告;
2.2.2如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国家、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应提供相关立项文件;
2.2.3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7 2.3工作室业绩。 2021年至今,技能大师工作室取得丰硕的业绩成果:1.技术攻关。立足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2.技艺传承。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通过传、帮、带,传授技艺,为企业和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8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指导的学生获得较多荣誉和奖励,在国家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3.科技研发。挖掘传统工艺,开展新技术开发、试点推广和课题研究、设备研发,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获得社会及业内认可。4.技术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2.3.1技能大师工作室业绩报告;
2.3.2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